以案说法| 游戏上分很快乐 “甜蜜”网恋莫“上头”

发布时间:2026-07-24 17:43:58


以为甜甜的“恋爱”,可能只是一套AI变声器;

你给所谓的“女朋友”转的“救命钱”,也许正被他疯狂消费。

南阳高新区法院近日审结一起以恋爱为幌子的“男扮女装”网络诈骗案件。

案情回放:

一场从“陪玩”开始的“剧本杀”

被告人胡某,男,某天刷到一条“游戏陪玩工作室”的招聘广告。胡某火速入职,并亮出了自己的“秘密武器”——AI变声器:一键切换,原本普通的男声,秒变清甜软糯的“少女音”。从此,胡某以“女陪玩”的身份在游戏世界里“营业”,专门接单陪男玩家打游戏。

被害人李某,是一位普通游戏玩家,花440元买了正常游戏陪玩服务。起初一切正常,你带我上分,我付你工钱。可胡某不满足于“打工”,他决定“加戏”——借着每天嘘寒问暖、连麦哄睡的机会,顺水推舟和李某谈起了“线上恋爱”。

“我奶奶病重住院,急需医药费……”“我手机坏了,差几百块……”恋爱中的李某几乎有求必应,前后转账共计13253.49元。期间李某多次提出视频通话或线下见面,均被胡某以“没化妆”“家里有事”等理由一一挡回。直到某次通话里变声器出了纰漏,李某才猛然发现,朝夕相处的网恋“女朋友”居然是个男的,恍然大悟的他立刻报警。

法院审理

南阳高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女性身份以及事由骗取被害人钱财13253.49元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

综合被告人胡某的犯罪性质、数额、认罪认罚、坦白、悔罪态度等量刑情节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、第五十二条、第五十三条、第六十四条、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十五条之规定,判决被告人胡某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。

法官说法

“网恋有风险,转账需谨慎!”——这句话不是段子,是判决书里的教训。

网络世界五彩斑斓,但屏幕两端未必是“双向奔赴”,也可能是“单向收割”。

网络交友务必保持理性与警惕,切勿轻信陌生网友的甜言蜜语和虚假人设,不随意透露个人隐私信息,更不要轻易向对方转账汇款。凡是涉及个人困难急需用钱、家庭突发变故需要借钱等资金往来需要提高警惕,建议认真核实对方身份,避免造成财产损失。

责任编辑:王宪 薛怡    


 

 

关闭窗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