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024)豫1391刑更4号
受理法院: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
受理时间:2024年4月25日
受理事项:暂予监外执行申请
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杨建伟基本情况:罪犯杨建伟,男,汉族,1973年3月15日出生于河南省驻马店市,汉族,初中毕业,住驻马店市上蔡县蔡沟乡粮所家属院11号。本院于2023年10月9日,作出了(2023)豫1391刑初175号刑事判决书,以罪犯杨建伟犯盗窃罪,判处有期徒刑八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。判决生效后,罪犯杨建伟以患肝恶性肿瘤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。
上述申请事项,本院于2024年4月25日立案受理,现依法进行公示。如有异议者,可自今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。
电话:0377-62373010
特此公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