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024)豫1391刑更3号
受理法院: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
受理时间:2024年4月9日
受理事项:暂予监外执行申请
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李喜法基本情况:罪犯李喜法,男,汉族,1972 年 3 月 28 日出生于河南省镇平县,文盲,无业,住镇平县彭营乡田岗村王太沟 2 组61号。本院于2023年11月20日,作出了(2023)豫1391刑初294号刑事判决书,以罪犯李喜法犯盗窃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,并处罚金三千元。判决生效后,罪犯李喜法以患原发性左肺腺癌T1NOM1 Ⅳ期(脑转移)ALK+、脑继发恶性肿瘤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。
上述申请事项,本院于2024年4月9日立案受理,现依法进行公示。如有异议者,可自今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。
电话:0377-62373010
特此公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