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9日,在南阳高新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,成功执结一起刑事案件的罚金刑,涉案金额40万元全部履行完毕,划归国库,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,展现执行干警执法必严的决心。
2019年至2022年2月,被告人崔某从武某(未到案)处购进多种品牌成品伪劣白酒并通过某物流对外销售,分别销售至河南省镇平县、安徽省合肥市、湖南省湘潭市等地。被告人崔某通过物流收取销售假酒货款449350元,通过微信收取销售假酒货款253370元,销售假酒收取货款共计702720元。
经法院判决,被告人崔某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,并处罚金40万元(已缴纳10万元)。
该案生效后,因崔某未按期主动缴纳剩余罚金,被依法移送强制执行。
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,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崔某送达执行通知书、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,并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崔某名下财产进行查询。查询中发现,被执行人崔某名下有一套房产,执行干警立即启动执行程序,将该房产予以查封。随即,执行干警与被执行人崔某的家人取得联系(崔某被羁押在看守所),在感情和法律层面上对其家人做政策宣导。从情、理、法的角度多次向被执行人崔某的家属进行释法明理,并当场告知因崔某不履行生效判决,被查封的房产将进行拍卖。在执行干警的耐心解释及强制执行措施的威慑下,被执行人崔某的家属代替崔某履行了缴纳罚金义务。
至此,本案罚金40万元全部执行到位并已上缴国库,案件顺利执行完毕。
为维护法律威严,及时兑现财产刑判决,南阳高新法院充分运用搜查、拘留、罚款、拍卖等强制措施,对被执行人形成强大威慑,促进生效判决义务履行到位,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,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最大化。